辞职信
南方周末编委会:
谨辞去南方周末记者一职。近三年来,我没有利用南方周末四字赚取一分钱私利,也未将周末当做晋职升官的基石。我为新闻而来,为新闻而去。
翟明磊
2003年8月17日
附:我辞职理由如下。
一
上星期三(8月13日),我经过艰难采访完稿的《明孝陵保卫战》在新闻部同仁努力下,撤下一个广告版安排上稿,编排完毕。4时许,张东明总编告知新闻部同仁,这稿子撤下,理由是1,此稿批评了南京市政府。 2文中写了明清民国三代对明孝陵的严格保护,有今昔比较的效果。此稿因此被枪毙。同仁表示惊讶与气愤。
我对此事的看法是:我尊重张东明总编枪毙稿子的权利。但报社毕竟不是衙门,不是唯官是大,上面做什么,下面无条件服从。枪毙稿件需要充分的理由。
此稿相同的题材已在南京北京多家媒体上发表,均批评了南京市政府。应该说此稿风险并不大。
宁愿得罪记者,也不愿得罪政府,而且在当地政府完全没有施加压力情况下枪毙稿件。我个人在周末是第一次碰到,在我七年记者生涯中也是第一次碰到。这种随意枪毙稿件的做法,我认为失去了周末的风骨,也超过我的忍耐底线。我必须为自己稿件发表权提出抗议。
这种枪毙属丑闻,否定了记者劳动,也否定了两位七十岁专家在南京最酷热的天气中在野外的劳动,更影响了周末在南京记者群中的信用。历来只听说周末领导顶住压力,努力发稿,未闻领导主动因稿件批评了政府而撤下。
在实际采访中周末之所以有如此大的影响力是周末领导能顶压力,地方记者愿意将料供给周末,这一基础如不存在,周末名存实亡。
联系到周末同仁多次被随意枪毙稿件,并发生了领导主动将批评深发展的稿件交给深圳市政府审查的蠢事。我认为张东明先生始终没有完成一个新闻检查官向报纸总编的转化。
我对他的考察期已经结束。一句话概括之:卿本佳人,奈何做贼?
他是一位好的新闻检查官,却不是一位合格的总编。特别不配做南方周末的主编。
我不赞成周末冒进做无谓的牺牲。在目前情况下尤其需要策略。但我不同意周末应当苟活。这样活着,最后是死路一条,而且死也无人为你悲哀。
回到此稿,第二条理由更是莫明其妙,我之所以写明清民国三代的保护是为了说明明孝陵为何会保存完整的格局至今,文中同时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历来对明孝陵有国家法规严格保护。不知杯弓蛇影的依据何在?
在南方周末,我是写批评报道较多的记者。
批评报道意义何在?绝不是为了批评而批评,或是为了和政府对着干,也绝非满足记者的个人成就感或市场需求。
打个比方,新闻工作者是大海航船高桅上的观察员,他如实地发布警告,而这警告只是他观察的产物,如果观察员因为船长说过:“这一航线不可能有冰山。”而明明冰山在前而不报告。最后必然是船毁人亡。因此报纸有依据事实批评的特权。
再打个比方,新闻纸是人体四肢的末端神经,如实传递痛酸麻等感觉,没有人在内心或头脑中喜欢痛的感受,但如果人体的末端神经将痛感当快感,人可能因不知危险(感觉不到刀砍火烧摔倒的疼痛)进入险情。记者只是神经细胞,只能是根据外界实情写作,而无法顾及大脑所思。
这是批评报道的价值。这是我坚守自己职责的动力。
在萨斯事件中我们的教训还不惨痛吗?我们因为新闻禁令,不报疫情,天下太平的结果就是瘟疫。
在南京记者被打事件的报道中,我与刘建平已证实殴打者中有省教育厅管理中心主任,从而突破了这只是保安打人事件的界限,但文章发表时,绝大部分独家的细节被删,保留了保安的说法。使文章与教育厅公安局公文精神保持一致。
我厌恶在这种框架内的假新闻。
二
上周末,我接到以南方周末办公室名义发出的通知,现公布如下:
通知
翟明磊同志:
你今年上半年的业绩考核情况为:3月和5月考核为“E”,2月和6月的考核空白。按规定应予解聘,编委会经慎重研究,考虑到6月份的客观因素,作出如下处理:留用3个月,以观后效。
特此通知。
南方周末办公室
2003年8月12日
我接到此信感到心寒,也感到了周末已不再是一个有人性味的企业。“以观后效”一词不知是何意,做为聘用者与单位,地位应当是平等的。有何资格用这些威胁的口气?更荒唐的是我并不符合考核标准的处罚标准。(后来解释是搞错了)
之所以对此信感到心寒,应当指出这四个月我在采访中的感受是特殊的。
四月份,我冒着生命危险独家采访了上海首先确诊萨斯病人的两位医生。结果稿件中对上海深入真实报道部分被删。在这之后,我曾要求去病房采访,站长朱强出于对记者站集体健康的考虑,没有批准我的请求。在这一月,正常的采访因萨斯而全面停顿。影响了发稿。
在这之后,五月七日,我因为对三位记者辞职报社未有反思,而停工抗议,这抗议是针对一年多来的管理,我从未说过“非暴力不合作”一词,因为正是对报社仍抱有很大希望,才有这样的行为,我理解这正是合作的态度。这损害了我自己利益,但我至今不悔。
6月份,我连夜完成周正毅案的独家报道,结果因为禁令下而未发稿,由于疏忽,我未将稿件上报,因此未算任务。(结果被财经时报抢了头筹,内容相同)。在这之后,我因为先前对拆迁律师郑恩宠的报道,而受到一些部门的干扰,经向记者站请示,朱强建议我尽量减少外出。我曾希望能离开上海采访,朱强认为“最好不要离开上海。”因为新闻工作,在这个月我受到极大压力。
因此此月考核成为空白。
为了新闻我不顾家庭安危,妻子仍为我担惊受怕,这时前方记者最希望的是后方的支持与理解。没想到换来的是一张冷冰冰的通知,周末还有没有人味?
有关部门不考虑实情而简单粗暴地以数量责备因为采访承受普通人难以承受的压力的记者。完全不考虑三至四月周末大变动,非典,郑恩宠案对记者实际影响。完全不考虑,我曾为周末立下汗马功劳。我曾三个月连获A级,曾经一个月内连续三期,发表头版文章,2001年我获得周末唯一的南方周末评选的全国十大新闻报道《千里追踪希望工程假信》,2002年我获得年度报社最佳监督奖《谁夺我祖传石库门》,曾有一月我三篇稿件因不可抗因未能发表,我仍采访不止,这也可能创下周末记录。就在七月《西晋国宝天价之谜》引起海内外关注,是一篇真正能说有国际影响的稿件。就在1月29日,我发表了在全国引起轰动的《东南大学顾冠群论文剽窃案》,同样在上半年,我发表了全国影响的《卖淫女的清白之旅》,《一所慈善学校的苦涩实验》,《谁垄断了安全套》请指出今年上半年有哪几位记者发表过同样数量真正有轰动影响的新闻。如能指出三位以上,我就表示服气。
我的《揭假MBA王惟尊的相关报道》,《上海交大有没有招生黑幕》,《汤山投毒案的48小时》,在业界自有公论。
在周末最困难的张君案后 ,我没有放弃周末,而是与杨海鹏温州实地采访23天写出《温州自费改革的悲喜》,朱总理报道之后,三位主力记者流走,我呼吁周末自救自省。
我当然希望报社能以一个长期限观察一个记者。但是如果报社仍坚持“以观后效”的说法,我觉得这是对一个优秀记者荣誉与尊严的伤害。我无法接受。
我也明白真正的评价在读者在历史,但报社连基本的评价都混淆。这将失去基本的公正,这本身就不是光明磊落的行为。这是将记者看成永动机,不考虑各种客观因素对记者心理的影响。并不顾实际新闻的质量而以数量做依据。不考虑一篇高质量新闻的劳动量可能是平庸稿件的数倍。(例如一篇拆迁稿件采访对象两百余人)且不论考核体系的优劣问题,这是违反了基本常识。
我钟爱南方周末记者的职位,我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但我无法在名誉受到如此污辱的情况下继续工作。
因为究其本质,我是一个新闻骑士。
附记:辞职信上交后
毛哲副主编打来电话,我问及,通知是怎么回事?因为按周末考核标准,无特殊原因连续三月E与连续四个月D. 才可以解聘.我并不符合这一条件(4月为B),为何说本应解聘?.我惊奇得问:怎么会连基本标准也会搞错,毛解释:当时开会时,标准没有手边.我指出这是对记者不负责任. 这太荒唐了.我称“是不是要把通知给其它记者看一下。”毛说“千万别这么做。”
数天后,我被朱强站长告知:总部打电话来,的确弄错了,通知会撤销.然而一周之后, 我收到另一份通知:称上份通知没错,对标准不能穷尽的情况,解释权在报社.
看样子知错不改,死爱面子,已成为这个官僚机构的通病。我本自由人,与官人无缘共事,亦是常理。本来3月份周末变动,我的留下也是为坚持做事的阵地。既无法做事,去也。
三
我于2002年3月21日曾发表出《宏村之痛》,此文历时两个星期,两位记者连续采访,写出京黟公司与政府串通无偿拿下世界文化遗产宏村的三十年承包权,将门票收入98% 占为已有仅将1%交给农民,造成当地农村的贫困,这个公司违反国家规定,不愿修缮古民居,造成世界文化遗产古民居倒塌。
京黟公司在黄山市起诉周末,按管辖地原则,对周末是非常不利的,要求索赔100万并致歉,经集团律师与我的努力,我们出示了大量采访证据,而对方出示的证据甚至证明了我方的观点,这样情况下,一审判五万,并致歉,二审判我方不用赔偿,需要致歉。地方保护主义导致新闻官司难打,这样的判决基本上证明了周末的无罪。
按周末传统,这样的判决,周末历来是拒绝登致歉启示。在刘秋海案中也是如此。
因此报社与我达成一致意见,拒绝刊登。
八月二十一日,我突然发现,在法制版上,悄悄(何谓悄悄就是没与我商量)登出一行启示,称为京黟公司(文章中批评对象)恢复名誉。这种行为充分显示了管理层的怯弱与虚伪。我认为周末保护记者,勇于激浊扬清的生态已发生变化。
我信守自己的承诺,报社一登致歉启示,我就辞职。
以上是我辞职的三个原因。
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