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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偿家教明禁暗盛借读费名亡实存 晒晒教育潜规则
[ 2009-11-2 11:02:00 | By: 布瓜 ]
 
    明令禁止自愿捐资助学与升学挂钩,但各种名目的借读费、赞助费依然风行;明令禁止给中小学生以分数排名次,但分数排行榜年年有、月月有;明令禁止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却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变相培训班愈演愈烈……

  

  10月26日,成都市教育局出台相关规定,涉及封杀奥数、清理中考加分、严禁违规补课、规范招生行为等一系列内容。谁知新规出台首日,来自各界的反对意见居然达2700条之多。为什么一场推进素质教育的变革却招致如此非议,甚至有人公然断言“不可行!”

  然而,教育部门屡发新规,教育顽疾却毫无起色。相反,针对新规旧律,当前中小学教育还形成了多项潜规则。除本文开头提到的以外,还有如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入学不得选拔性考试却依然在考,高中不得分快慢班或实验班,就变相成创新班……起码可数出八大令行不止的潜规则,其积弊之深令人震惊,发人深省。

  阳奉阴违的“减负令”

  潜规则一:免试就近入学——却争相择校

  近年,择校风有愈演愈烈之势。

  潜规则二:择校费名亡实存——且都是“被自愿”

  而普通老百姓最痛苦的还在于“被自愿”,为了让孩子上个好学校,家长们除了花精力托关系,还要接受这样一个事实:学校收了你的钱,你还得感恩戴德,承认是“自愿”捐助的。

  潜规则三:叫停奥数——又现希望杯

  潜规则四:禁止以升学率排名——各校却以此争第一

  潜规则五:不得分重点班——就建创新班

  2007年省教育厅的素质教育新规中,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举办各种类型的“实验班”、“提高班”、“创新班”等。但事实上,各学校分快慢班现象依然存在,无非名目上隐晦多了。

  潜规则六:节假日不得违规补课——换个地方继续补

  严禁节假日集中补课,这一条也明确写在2007年省教育厅的文件里。然而,放眼今年暑假,许多中学都开办了初三和高三补习班。学校开办补习班,以家长委员会的名义,有的让学生写保证书。

  潜规则七:禁止有偿家教——你的学生我来教

  最近浙江省政府刚刚向人大提交了一份义务教育条例的草案,里面就提到学校教师在工作日期间不得从事有偿家教或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兼课,在节假日期间不得组织学生接受有偿家教。但很多学校老师认为,这事并不可行,有时老师自己也不想补课,可家长想方设法把孩子送到他家,实在是盛情难却。

  另外,为市场需求和掩人耳目,你的学生我来教,我的学生你来教。

  潜规则八:不得办全日制培训班——集体易地补课

  教育部1988年出台的规定中有“不得以任何借口和任何形式举办全日制升学复习班”,但学生易地集体上培训班的事仍然存在。

新闻来源: 浙江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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