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令禁止自愿捐资助学与升学挂钩,但各种名目的借读费、赞助费依然风行;明令禁止给中小学生以分数排名次,但分数排行榜年年有、月月有;明令禁止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却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变相培训班愈演愈烈……
在全国掀起轩然大波的成都市素质教育新规,也成了杭州人热议的焦点。其实,国家教育部或省教育厅等明令禁止的条文,在现实中却大都演变成了教育市场心知肚明、心照不宣的潜规则。
10月26日,成都市教育局出台相关规定,涉及封杀奥数、清理中考加分、严禁违规补课、规范招生行为等一系列内容。谁知新规出台首日,来自各界的反对意见居然达2700条之多。为什么一场推进素质教育的变革却招致如此非议,甚至有人公然断言“不可行!”
本报记者由此查阅了国家教育部近30年的相关文件以及浙江省近10年的教育规定后发现,成都“新规”并不新,光教育部出台的“减负令”就达49道之多,浙江省教育厅在2005年、2007年就相继出台了两次关于推进中小学素质教育的新规,里面都明文提到严禁违规补课、规范招生行为等字眼。
然而,教育部门屡发新规,教育顽疾却毫无起色。相反,针对新规旧律,当前中小学教育还形成了多项潜规则。除本文开头提到的以外,还有如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入学不得选拔性考试却依然在考,高中不得分快慢班或实验班,就变相成创新班……起码可数出八大令行不止的潜规则,其积弊之深令人震惊,发人深省。
阳奉阴违的“减负令”
潜规则一:免试就近入学——却争相择校
国家教育部早在1984年就出台规定,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要坚持让学生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禁止招收跨区择校生。但时至今日,择校现象在各地依然存在。很多家长为了能让孩子入读心目中的名校,有的提早一年就开始活动,有的变相买学区房、外挂户口等,连带影响房地产市场。有些二手房虽然和同类小区只相隔一条马路,但因为圈进某些名校学区范围,往往身价倍增,每平方米能相差2000多元。
近年,择校风有愈演愈烈之势。
潜规则二:择校费名亡实存——且都是“被自愿”
教育部1991年就印发《关于坚决制止中小学乱收费的规定》,明确“学校不得因学生家长缴不合理的费用而拒绝学生入学”,2006年浙江省教育厅出台的《关于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办法》也特别提到,以各种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费”、“赞助费”的将被追究责任。然而,每每开学之时,这种名义上已经消亡的择校费现象往往“死灰复燃”。
而普通老百姓最痛苦的还在于“被自愿”,为了让孩子上个好学校,家长们除了花精力托关系,还要接受这样一个事实:学校收了你的钱,你还得感恩戴德,承认是“自愿”捐助的。
潜规则三:叫停奥数——又现希望杯
浙江省教育厅2005年就出台规定,明确规定停止小学数学奥林匹克竞赛活动。然而,记者发现,杭州等地市场上,针对中小学生的奥数培训并没有停止,依然存在。疯狂奥数,停了华杯赛,又出现希望杯。题型类似,老师老面孔,让人产生换汤不换药的感觉。
潜规则四:禁止以升学率排名——各校却以此争第一
教育部1983年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提高普通中学教育质量的几点意见》就提到,“只抓考分,只抓少数尖子、忽视大多数等片面追求升学率的错误做法,必须坚决纠正”。浙江省教育厅2007年的相关文件明文规定,不得公布学生考试成绩,不得以考试成绩排列学生、学校的名次,绝不允许出现学校按学生考试成绩与学生座位、学号挂钩的现象。但事实上,最近几年中高考结束,各中学网站上比拼的都是“谁升学率第一”、“谁育出了考试状元”。
潜规则五:不得分重点班——就建创新班
2007年省教育厅的素质教育新规中,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举办各种类型的“实验班”、“提高班”、“创新班”等。但事实上,各学校分快慢班现象依然存在,无非名目上隐晦多了。
潜规则六:节假日不得违规补课——换个地方继续补
严禁节假日集中补课,这一条也明确写在2007年省教育厅的文件里。然而,放眼今年暑假,许多中学都开办了初三和高三补习班。学校开办补习班,以家长委员会的名义,有的让学生写保证书。
潜规则七:禁止有偿家教——你的学生我来教
最近浙江省政府刚刚向人大提交了一份义务教育条例的草案,里面就提到学校教师在工作日期间不得从事有偿家教或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兼课,在节假日期间不得组织学生接受有偿家教。但很多学校老师认为,这事并不可行,有时老师自己也不想补课,可家长想方设法把孩子送到他家,实在是盛情难却。
另外,为市场需求和掩人耳目,你的学生我来教,我的学生你来教。
潜规则八:不得办全日制培训班——集体易地补课
教育部1988年出台的规定中有“不得以任何借口和任何形式举办全日制升学复习班”,但学生易地集体上培训班的事仍然存在。
新闻来源: 浙江在线